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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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7-01-20
实施日期 2017-01-2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天津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2017年1月20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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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天津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决定概览
核心目标
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推进资源化综合利用
2020年基本实现秸秆全量化利用
责任主体
政府主导各级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
部门分工农业、环保、财政等多部门协同落实
重点措施
1. 综合利用途径
肥料化推广机械化粉碎还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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