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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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3)
发布日期 2021-10-29
实施日期 2021-10-2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黑龙江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规范绿色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维护绿色食品信誉,保证绿色食品安全,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公共卫生风险,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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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概览
核心内容
立法目的规范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适用范围黑龙江省辖区内所有绿色食品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定义绿色食品指符合特定标准、获得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关键规定
1. 标志管理
必须依法申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
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3年,需续展。
禁止擅自改变标志或允许他人使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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