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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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8)
发布日期 2021-12-03
实施日期 2022-0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东省烟台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保护芝罘岛及其周边海域的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利用岛上自然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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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烟台市芝罘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概览
目的与范围
保护芝罘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环境,科学利用自然资源。
适用范围芝罘岛(约13.8平方公里)及海岸线外延1公里海域。
核心原则
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开发、综合治理。
管理职责
市政府统一领导,建立保护机制。
芝罘区政府责任主体,负责保护修复、政策制定及居民生活保障。
多部门协同发改、公安、生态环境、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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