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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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交规划发〔2022〕79号
发布日期 2022-07-27
实施日期 2022-07-27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局)、生态环境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水运发展,作出了“经济强国必定是海洋强国、航运强国”“港口是基础性、枢纽性设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要坚持一流标准,把港口建设好、管理好,努力打造世界一流强港”“振兴港口、发展运输业,要把握好定位,增强适配性”等一系列重要指示。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优化提升全国水运设施网络,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撑保障,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强化用地、用海、用能等资源要素保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的决策部署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要求,充分发挥水运比较优势,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与资源安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现就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资源要素保障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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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关于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的通知概览
核心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水运发展的重要指示,加快港口航道规划建设,优化全国水运设施网络,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国家经济安全与产业链稳定。
关键措施
1. 规范港口规划编制与环评
科学衔接《全国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前瞻性布局空间资源。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禁重大生态环境影响。
港口规划调整需严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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