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42/T 2006 《劳动用工保障》的第4部分。DB42/T 200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范: -第2部分:流动仲裁庭工作规范: -第3部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范: -第4部分: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5部分:劳动人事争议庭前调解工作规范。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郧西县劳动保障监察局、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戴静、王剑峰、姚佳、邓希妍、蔡星生、刘星恒、向阳、杜星辰、李昌盛、张再华、胡昊天、何昌记、王亚东、徐新根、丁家盛、何苗苗、张启明、锁著钊。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027-51828267,邮箱:hpy136244131@qq. com;或者牵头起草单位,联系电话: 0719-6236561,邮箱: yxx1b@163. com。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郧西县劳动保障监察局,联系电话: 0719-6236561, 邮箱:yxxx1b@163. com;或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027-87811019, 邮箱: hbb zhc@163. com.
本文件规定了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基本要求、建设原则、平台功能和管理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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