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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