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辉腾锡勒草原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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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9-05-31
实施日期 2019-10-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加强对辉腾锡勒草原的保护与管理,维护区域草原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辉腾锡勒草原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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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辉腾锡勒草原保护条例.pdf 【0.49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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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乌兰察布市辉腾锡勒草原保护条例概览
核心目的
加强对辉腾锡勒草原的生态保护与管理,维护草原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适用范围
地理范围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南部、察右后旗西南、卓资县北端,面积235.01平方公里。
活动范围草原规划、保护、治理、利用及监督管理。
保护原则
自然恢复为主,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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