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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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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源税适用税率决定概览
生效日期:2020年9月1日
核心内容
1. 税率执行
• 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按《四川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执行(附详表)。
2. 计征方式
• 从价计征:石灰岩、砂石、矿泉水、天然卤水。
• 从量计征:地热、其他粘土。
3. 减免政策
• 免征: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免征额度≤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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