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7 号),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省局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原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苏安监〔2011〕19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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