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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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平政办[2020]22号
发布日期 2020-09-04
实施日期 2020-09-04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南省平顶山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0年8月27日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9月4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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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煤研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1.04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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