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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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环办水体函〔2022〕493号(3)
发布日期 2022-12-27
实施日期 2022-12-27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已经部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27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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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pdf 【7.0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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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排污口审批方案概览
核心内容
为规范淮河流域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
依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5项法律法规制定
审批范围划分
1. 国家审批项目排污口环境影响评价由国家审批的建设项目排污口
2. 省界缓冲区排污口39个列入全国水功能区划的省界缓冲区
3. 省际争议河段排污口
涉及3条跨省河流(淮河干流等)的3个省界国控断面
涉及8条跨省河流/湖泊的未划定水功能区河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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