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T 769--2016 《农业用水定额》,与DB33/T 769- -2016相 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6版的第2章) ; b)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基本用水定额、附加用水定额、调节系数、灌溉用水综合定额、林业用水定额、畜牧业用水定额、渔业用水定额以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刪除了术语和定义地面灌溉、淹灌、薄露灌溉、间歇灌溉、喷灌、微喷灌、滴灌(见第3章,2016版的第3章); c)更改了灌溉用水定额的核定方法,并以2016年版为基础对灌溉定额进行重新核定(见第6章,2016版的6.1); d) 增加了大豆、番薯、马铃薯灌溉用水定额,刪除了笋菜、春西瓜(小型)灌溉用水定额,增加了灌溉用水综合定额以及规定位置以上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见第6章,2016 版的6.1) ; e) 更改了所有产品的行业名称和行业代码(见第4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附录A,2016年版的第4章、第6章、附录A); f)更改了牛、鸭、 兔养殖用水定额(见第8章,2016年版的6.3) ; g) 更改了鲟鱼养殖用水定额(见第9章,2016年版的6.4)。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村水利管理中心、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成、贾怡、郑世宗、张清明、朱晓源、胡荣祥、麻勇进、杜利霞、鲍玲、谢少游、肖梦华、陈苏春. 本标准及其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本标准及其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9年首次发布为DB33/T 769- 2009, 2016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灌溉用水定额、林业用水定额、畜牧业用水定额、渔业用水定额以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本标准适用于农业用水总量配置、水资源论证、节水管理评价和灌溉排水工程规划与设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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