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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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4-11-27
实施日期 2025-0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陕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行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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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pdf 【0.23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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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是陕西省为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下是对文本内容的分析: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明确了制定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二条 规定了适用范围,即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并对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和服务进行了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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