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 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水务局、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宄院集团股份公司、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程军、竺兴宏、胡文杰、张晓峰、颜杰、林佳萌、许兴武、杨道军、杨红卫、胡琦玉、果利娟、顾惠卉、王献辉、刘明朝、尹桂平、孙志鹏、王刚、韩孟雨、赵燕霞。
本文件确立了幸福河湖建设与评价的原则,规定了幸福河湖建设与评价的术语与定义、建设要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评定、评价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建成区河道、郊区乡级(含)以上河道、湖泊(含水库、塘坝)幸福河湖建设与评价工作,其他水体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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