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河口管理办法(2004)

浏览次数:240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水利部令第21号
发布日期 2004-11-30
实施日期 2005-01-01
发布部门 水利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2004年11月30日水利部令第21号发布)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黄河河口管理办法(2004).pdf 【0.19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黄河河口管理办法概览
核心目标
加强黄河河口管理,保障防洪防凌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依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适用范围
地理范围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宁海为顶点的扇形区域(含徒骇河口至支脉沟河口)及容沙区。
河道范围清水沟河道、刁口河故道及规划确定的其他备用故道。
管理原则
1. 统一规划治理与开发需符合综合治理规划或入海流路规划。
2.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 (匹配度 0.981)
  •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 (匹配度 0.972)
  • 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 (匹配度 0.952)
猜你喜欢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 GB18918-2002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