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的监督管理,制定本际准。 本际准从1996年7月1日起实施。 本际准颁布后G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位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处置场标志废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环境保护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贵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及其功能。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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