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邢丽贞、张志斌、史会剑、张向阳、杨义飞、陈文兵、李体康、张彦浩、孔进、刘明磊、王子凡、张卫康、陈冬辰。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印染工业高盐废水污染控制以及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印染工业的清洁生产以及高盐废水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可作为高盐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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