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丽水市审计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丽水市审计局、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规定了水资源审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明确了水资源管理机制、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以及水污染防治的审计内容及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水资源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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