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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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2-11-29
实施日期 2013-03-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2012年11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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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概览
核心宗旨
防震减灾方针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
适用范围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所有防震减灾活动。
政府职责
组织领导县级以上政府负责规划、预算、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部门协作地震、住建、民政、教育等多部门联动,乡镇政府配合执行。
宣传演练定期开展防震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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