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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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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概览
核心宗旨
• 防震减灾方针: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
• 适用范围: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所有防震减灾活动。
政府职责
• 组织领导:县级以上政府负责规划、预算、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部门协作:地震、住建、民政、教育等多部门联动,乡镇政府配合执行。
• 宣传演练:定期开展防震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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