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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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豫环文〔2020〕109号
发布日期 2020-08-11
实施日期 2020-08-1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现将《河南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河南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pdf
2020年8月11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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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河南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概览
核心目标
规范河南省水泥企业(含特种水泥、独立粉磨站)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统一评估监测程序和方法。
评估监测程序
1. 责任主体水泥企业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评估监测,对工程质量和结论负责。
2. 基本流程
资料审查 现场勘查 现场评估监测(符合条件)
编制报告 明确结论与建议
3. 协同处置要求固体废物项目需完成环保验收后方可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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