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晓煦、胡玲、彭进进、李琳、雷刚。
本文件确立了武汉市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工作内容、机构职责、人员组成与配套设施、工作方法、工作制度。 本文件适用于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风险管控工程可参考执行。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