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第三方治理单位计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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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4-06-11
实施日期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台州市
是否有效 征求意见稿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加强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第三方治理单位的监督管理,促进第三方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我局编制了《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第三方治理单位计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6月21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576-88581162;传真:0576-88581184
通讯地址:台州市白云山南路108号,邮编:318000
关于公开征求《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第三方治理单位计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编制说明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1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关于公开征求《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第三方治理单位计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pdf 【0.53 M】 下载  |  查看
编制说明.pdf 【0.23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第三方治理单位计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概览
核心主题
规范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设施第三方治理单位服务行为,建立市场化监督管理机制。
关键内容
1. 适用范围
• 2023年1月1日后在台州市参与VOCs治理设施新建/改建的第三方单位(本地及外地注册机构)。
重点监管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两类设施。
2. 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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