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机动车环保审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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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厦环法规〔2019〕9号
发布日期 2019-12-20
实施日期 2019-12-2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福建省厦门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我局制定了《厦门市机动车环保审核管理办法》,现予印发实施。
特此通知。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20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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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机动车环保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0.16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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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厦门市机动车环保审核管理办法概览
核心文件
文件名称厦门市机动车环保审核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实施时间2019年12月20日
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本市上道路行驶的汽车类机动车(不含纯电动车和摩托车)。
审核程序
1. 在用机动车环保审核
通过“机动车环保网”查询车辆型号、发动机型号及出厂日期,符合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的判定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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