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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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2-08-22
实施日期 2022-08-2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北省保定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第一条为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污染源自 动监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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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保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pdf 【3.23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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