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整车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浏览次数:57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环办环评〔2016〕114号(3)
发布日期 2016-12-24
实施日期 2016-12-24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统一管理尺度,我部组织编制了水泥制造、煤炭采选、汽车整车制造、铁路、制药、水利(引调水工程)、航道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环境管理要求如有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1.水泥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2.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3.汽车整车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4.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5.制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6.水利建设项目(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7.航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2月24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汽车整车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pdf 【0.30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汽车整车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概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汽车整车制造(含电动汽车,不含电池生产)及具有完整涂装工艺的改装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传统燃油汽车企业。
二、核心要求
1. 规划符合性
需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原则上应入驻产业园区。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建设。
2. 清洁生产
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能耗物耗指标需达国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集成电路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2024年版) 环办环评[2023]18号(2) (匹配度 0.672)
  •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 发改环资规[2021]528号 (匹配度 0.637)
  • 水泥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2024年版) 环办环评[2023]18号(4) (匹配度 0.626)
猜你喜欢
  •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19-2017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汽车制造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