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单位,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稳妥推动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制定了《云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省级有关单位和各州(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