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提出,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理工大学、复盛实业〈上海)有限公司、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斯可络压缩机有限公司、德斯兰压缩机(上海)有限公司、蘑菇物联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肩真检测认证(上海〉有限公司、意朗实业(上海〉有限公司、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爱景节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空标压缩机技术检测中心、上海丹碧德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宏波、赵军、潘志旸、孙斌、闵圣皑、薛恒荣、盛昌国、李通、余智、李翠薄、程应冠、杨坤、沈国辉、黄贤友、袁军、谢日生、赵力成。
本挥准规定了工业用空压机系统运行能效评估中的评估准备、现场评估、评估数据分析以及报告和文件编制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空压机系统运行能效评估和节能潜力分析。非工业用空压机系统能放评估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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