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厅各处室,省监测中心,厅属各单位: 为了在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我厅制定了《江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2022)》(以下简称《清单》),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暂无相关说明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