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制度,我部组织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反馈意见建议格式(见附件2),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王蕾 电话:(010)66556259 传真:(010)66103202 邮箱:chem@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 2.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7月9日 抄送: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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