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787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晋环环评函[2018]34号
发布日期 2018-11-07
实施日期 2018-11-07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县环保局: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环办环评[2018]3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以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pdf 【0.9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山西省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评管理实施意见概览
核心目标
促进畜禽养殖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改善农业农村环境质量。
•••
关键任务及要求
1. 选址布局
避开禁养区,与省规划(土地利用、城乡规划等)协调。
优化场区布置,确保恶臭设施位于下风向,核算大气防护距离。
2. 粪污资源化利用
减量化推广干清粪工艺,雨污分离。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养猪项目环评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晋环环评函[2020]81号 (匹配度 0.727)
  • 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办环评[2018]31号 (匹配度 0.711)
  • 禾谷作物施用畜禽粪污沼液技术规程 DB14/2031-2020 (匹配度 0.593)
猜你喜欢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及修改单 GB3095-2012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及修改单 GB/T16157-1996
  •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5-2017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畜牧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