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号)精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现就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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