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征收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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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4-12-16
实施日期 2025-0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各级征地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21〕11 号)自2021 年2 月印发实施以来,依法有效推进了我区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征地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16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通知.pdf 【0.2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一项规定,旨在规范土地征收工作程序,加强土地征收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并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下是对该通知文本内容的分析:
总则
目的和适用范围规定了土地征收程序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土地征收工作,加强管理,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原则土地征收程序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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