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24427--2009《碱性及非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中汞、镉、铅含量的限制要求》和GB 24428- 2009《锌-氧化银、锌-空气,锌-二氧化锰扣式电池中汞含量的限制要求》,与GB 24427-2009和GB24428-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无镉电池、无铅电池的定义(见3.6,3.7); -删除了含汞电池(低汞电池)(见GB24427--2009的表1和GB24428--2009的表2); -修改了除扣式电池(≤5 4g/g)外其他锌负极原电池的汞限量限制值,设定为≤1 Hg/g(见表1,GB 24427- 2009的表1和GB 24428--2009的表2); -修改了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镉含量和铅含量(见表1,GB 24427- -2009的表1); . -修改了非碱性锌-1 =氧化锰电池镉含量和铅含量(见表1,GB 24427- -2009的表1); -增加了 扣式锌空气电池、锌氧化银电池镉含量和铅含量(见表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4427- 2009; -GB 24428- 2009; -本次为第- 次修订。
本文件规定了已标准化的锌-二氧化锰电池、锌-氧化银电池、锌空气电池中汞、镉和铅含量的限制要求检验方法以及符合性判定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已标准化的锌-二氧化锰电池、锌氧化银电池、锌-空气电池及由多个单体电池组合而成的电池的生产,检测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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