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

浏览次数:68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浙自然资规〔2025〕25号
发布日期 2025-12-31
实施日期 2026-02-14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相关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依法、公正、合理行使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平衡自然资源执法的力度与温度,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含实施办法及四大领域裁量权基准),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自2026年2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矿产类、测绘类、规划类)》(浙自然资规〔2024〕6号)、《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浙自然资规〔2025〕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
2.土地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3.地矿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4.规划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5.测绘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2月31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pdf 【78.26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浙水法[2019]9号 (匹配度 0.720)
  • 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 省政府令第335号 (匹配度 0.716)
  • 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浙环发[2020]10号 (匹配度 0.709)
猜你喜欢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及问答 部令第11号
  •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及修改单 HJ482-2009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