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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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聊政通字[2020]64号
发布日期 2020-12-31
实施日期 2021-0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东省聊城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优化能源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以下简称“禁燃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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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关于调整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聊政通字【2020】64号.pdf 【0.94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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