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离子电池及相关电池材料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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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环办环评〔2023〕18号(3)
发布日期 2023-12-05
实施日期 2023-12-05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我部组织编制了集成电路制造、锂离子电池及相关电池材料制造、电解铝、水泥制造等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其中新修订的“水泥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替代《关于印发水泥制造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114号)中的“水泥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2月5日印发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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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离子电池及相关电池材料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2024年版).pdf 【0.5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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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锂离子电池及相关电池材料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2024年版)》是中国针对锂离子电池及其相关材料制造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EIA)文件审批的指导性文件。以下是对文件内容的分析: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锂离子电池及相关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制造建设项目的EIA文件审批。
包括前驱体、锂盐制造以及三元材料、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制造,但不包括原料制造。
涉及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电池制造等行业。
2. 法律法规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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