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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药管理规定概览
生效日期: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09年发布的旧规定。
核心内容:
1. 目的
• 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2. 适用范围
• 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及监督管理。
3. 管理职责
• 农业农村部门:主导农药监督管理。
• 其他部门(绿化市容、卫生健康等):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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