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888《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论证报告编写技术规范》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 1 部分:总则 ——第 2 部分:湿地和盐田 ——第 3 部分:郊野公园和林带 ——第 4 部分:国家森林公园 ——第 5 部分:国家地质公园 ——第 6 部分:河流、水库和湖泊 ——第 7 部分:风景名胜区 ——第 8 部分:城市公园和绿化带 …… 本部分为DB12/T 888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天津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天津市水务局、天津津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婷、常高峰、孙贻超、张潞、李梦珠、曹宇、王墨飞、李宏强、冯东利、孙瑀璠、刘玉鑫、姜睿涛、杨威、王辉、朱志军、马端超、章安康。
本标准规定了涉及占用河流、水库和湖泊类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论证报告的总体要求、结构要素、编制程序及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涉及占用河流、水库和湖泊类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生态保护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保障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论证报告的编制。其他如需编制生态环境影响论证报告的,可参照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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