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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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函文解释
文件编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
发布日期 2019-10-24
实施日期 2019-10-24
发布部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经研究,现将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等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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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0号)
核心内容概览
1. 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2019年9月1日起生效):
纳税人销售自产磷石膏产品可享 70%增值税即征即退
适用产品范围墙板、砂浆、水泥添加剂等20类,要求原料40%以上来自磷石膏。
生产水泥/熟料仍按原政策(财税〔2015〕78号)执行。
2. 废玻璃退税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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