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泰州丰达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海陵区畜牧兽医站、兴化市兴东镇畜牧兽医站、姜堰区顾高镇畜牧兽医站、泰兴市姚王街道畜牧兽医站。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养殖条件下水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的术语和定义、养殖场选址及布局要求、养殖废 弃物处理设施设备组成和要求、养殖废弃物处理程序、养殖废弃物处理后利用、环境控制、安全管理等 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泰州地区水禽规模化养殖废弃物处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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