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20号),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有序参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规范环境监测市场行为,促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良性发展,现就推进我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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