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全面提升本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试点,从园区层面积极探索转型升级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路径,示范引领本市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我们联合研究制定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行动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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