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

浏览次数:295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人民政府令第51号
发布日期 2020-05-13
实施日期 2020-10-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嘉兴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嘉兴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已经2020年4月23日八届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2020年5月13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嘉兴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嘉兴市人民政府令第51号) .pdf 【0.6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概览:嘉兴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
发布日期与实施日期
发布日期2020年5月13日
实施日期2020年10月1日
目的与适用范围
目的加强对江南水乡古镇的保护和管理,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
适用范围嘉兴市行政区域内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保护原则与责任
遵循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保持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编制保护规划,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4号 (匹配度 0.745)
  • 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 省政府令第285号 (匹配度 0.615)
  • 岳阳小墨山核电厂厂址保护管理办法(试行) 岳政办发[2019]22号 (匹配度 0.610)
猜你喜欢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91.1-2019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