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

浏览次数:375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05-09-06
实施日期 2005-09-0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海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家环保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中东部地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的函》(环办函[2003]408号),对我国中东部地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按照国家环保总局要求,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组织编制了《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本区划以《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为指导,结合海南的实际,对海南省进行了生态功能区划分,并提出了各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与生态保护措施。本区划旨在为海南省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农业、林业、旅游业、工业等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海南省生态保护和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了依据。
本区划已2005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批准实施。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pdf 【1.51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海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 琼环土字[2024]2号 (匹配度 0.671)
  • 海南省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市县生态转移支付办法 琼府办[2015]113号 (匹配度 0.650)
  • 西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简本) (匹配度 0.648)
猜你喜欢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及问答 部令第11号
  •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91.1-2019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及修改单 GB3095-2012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