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浏览次数:432
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征求意见稿
文件编号 HJ□□□□-202□
发布日期 2024-08-26
实施日期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征求意见稿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9月26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监测司 滕曼
电话:(010)65646263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8月26日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原理和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针对应用于不同目的、场合的监测,本标准规定了相应的测量范围和性能指标要求。用于环境空气的监测系统称为Ⅰ型监测系统,用于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的监测系统称为Ⅱ型监测系统。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pdf 【0.47 M】 下载  |  查看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1.91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和《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下简称“编制说明”)是中国生态环境部为规范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NMHC)的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性能、质量和监测方法而制定的文件。以下是对这两份文件的分析:
征求意见稿
1. 目的与适用范围征求意见稿旨在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适用于环境空气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1013-2018 (匹配度 0.871)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1012-2018 (匹配度 0.830)
  •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及修改单 HJ654-2013 (匹配度 0.821)
猜你喜欢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6号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部令第15号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附录
收起
  • 附录A(规范性附录)监测系统数据显示、记录和输出要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