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发布日期
2009-10-22
实施日期
2010-01-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上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已由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09年 10月 22日 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0年 1月 1日起 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原文附件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pdf
【0.4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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