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浏览次数:424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泰政办发〔2020〕11号
发布日期 2020-04-01
实施日期 2020-04-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泰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11月2日印发的《泰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泰政办发﹝2015﹞107号)同时废止。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pdf 【1.1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泰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概览
1. 背景与目的
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修订后的《泰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科学高效地应对环境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2. 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泰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可能对泰州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外部事件。事件类型包括大气、水体、土壤污染等。
3. 事件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泰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泰政办发[2020]39号 (匹配度 0.850)
  • 昆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昆政办[2020]65号 (匹配度 0.753)
  • 岳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岳政办发[2019]21号 (匹配度 0.751)
猜你喜欢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584-201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2.3-2018
  •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