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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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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调查处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以下是关键要点:
1. 适用范围:适用于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单位、监测仪器设备制售单位及相关人员。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按其他规定处理。
2. 调查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
3. 调查主体: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指导和监督,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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