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环境保护厅(局): 为科学引导全国生态旅游发展,指导和监督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运营工作,国家旅游局和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评分实施细则》,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 2.《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评分实施细则》 国家旅游局 环境保护部 201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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