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建设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宁波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建设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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